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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廠商派駐本校勞工申訴專區 |
受理申訴方式及流程: |
(一) |
廠商派駐本校服務之勞工若有權益受損情形,得以電話或書面方式,向本處提出申訴,並提供具體佐證;如以書面提出時,應載明具體申訴事項、姓名、服務單位名稱、聯絡方式含電話等(「總務處派駐勞工申訴單」請於本處網頁首頁>派駐勞工申請專區>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頁面下載)。 |
(二) |
本處於受理後2週內,進行查證或檢討。如承攬廠商有明顯違反勞務承攬契約,履約管理單位將儘速依契約條款規定辦理;必要時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處理,並於受理後60天內回覆申訴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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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申訴單位:總務處
申訴專線:(02)7749-1905
傳 真:(02)2392-2635
電子郵件信箱:ga@deps.ntnu.edu.tw
郵寄地址: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號162號總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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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下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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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派駐勞工申訴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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