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日期:2023/11/7
標 題 113年度教職員工和平校區地下停車場定期停車申請作業通知
內 容 一、本(112)年度和平校區地下停車場定期停車車牌辨識有效使用期限至本(112)年12月31日止。
二、申請方式 :
1.請各單位需申請本校停車證之同仁,於112年11月13日(星期一)起至12月5日(星期二)前,自本校校務行政入口網登入後選擇「總務相關系統」項下「和平校區教職員工地下停車場定期停車申請」,完成定期停車資料登錄作業。
2.新辦停車證者,請一律上傳本人駕照、行照(車主為配偶者需檢附身分證正反面)、 服務證或聘書。
3.若為本校一級行政主管、特聘教授、優聘教授、師大講座、研究講座、名譽教授等,依規定免收收日間清潔費,惟仍須填寫線上申請表備查。
三、繳費方式 :
1.為簡化本校編制內人員繳費手續,依停車申請資料於113年1月份薪資內扣收應繳費用。
2.非編制內人員(兼任、約聘、全職工讀生等),請於本年12月5日(星期二)前至本校校務行政資訊入口網(網址:https://iportal.ntnu.edu.tw/ )之「線上金流系統」列印繳費單辦理繳款,並請上傳繳費收據(網址:https://www.ga.ntnu.edu.tw/ntnu_parking/pay.aspx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113年度停車識別證將於112年12月25日(星期一)起發送各單位,舊停車識別證請各單位回收後送和平校區運動場地下停車場辦公室。
公告單位 事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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